📰 我省出台17条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

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若干措施》,围绕降成本、促融资、拓市场、助创新、优服务五大领域,提出17条政策,聚焦破解中小微企业成本高、融资难、市场开拓不足、创新转型慢等难题。首先在降成本方面,对初创小微给予不超过5万元创业补贴,重视工会经费返还,降低用电用气成本,并对公转铁关键品类给予铁路运费下浮。融资方面,力争到2028年末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达1.78万亿元,每年新增首贷户不少于1万户,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超20%,设立200亿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并给予1%的贴息,单户在保余额上限提至不超过3000万元;并鼓励各行业部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投融资对接活动。市场开拓方面,4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预留45%以上予以中小微企业,且70%以上配额给小微企业,打造“闽企出海”服务平台并对对外投资项目前期费补助最高50万元;出口方面对年出口额7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全额保费等。创新方面,对首次入选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给一次性奖励100万元;对重点新材料、创客中国大赛等也设有最高100–300万元奖励;对国家级零碳工厂给予100万元奖励,并推动科研设施开放共享,鼓励向社会开放设备给中小微企业使用。服务保障方面,建设全省中小微企业服务“一张网”,完善金服云平台,扩大免申即享覆盖,推进劳模工匠助企,探索执法检查静默期制度,依法打击敲诈勒索,建立并案调解化解企业间“连环债”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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