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
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通知,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的风险因子,旨在降低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。其中,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和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的风险因子由0.3下调至0.27,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风险因子由0.4下调至0.36。这些调整基于过去六年和四年的加权平均持仓时间进行的评估。

此外,出口信用保险及海外投资保险的保费风险因子分别由0.467和0.605下调至0.42和0.545。通知强调了保险公司需要完善内部控制,并准确计量投资股票的持仓时间,从而提升长期资金投资的管理能力。同时,保险公司还需加强偿付能力管理,确保各类风险资本要求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最后,通知明确对于上述业务风险因子的规定,如与其他文件不一致,以本通知为准。这一系列措施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水平,降低潜在的风险,保障投资者的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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