📰 纪法百科丨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:违规组织、参加乡友会_京报网

违规组织和参加乡友会等非组织活动行为被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明令禁止,党员领导干部如违反相关规定,将面临警告或撤销职务等处分。这类行为不仅影响干部形象,还可能导致不良社会影响,必须严加纠正。

案例中,深圳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孙俊竹因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受到党纪处分,反映出一些领导干部通过非正式组织编织关系网,拉拢小圈子,严重违背了党的组织原则。

中共中央纪委等部门明确规定,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参与未经注册的老乡、校友、战友组织,亦不得在此类活动中担任职务。正常的社交活动不违反纪律,但必须保持健康、文明的交往方式,杜绝不当行为的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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